危險品倉庫管理規程

          發布時間:2024-10-08 14:45:03

          為了嚴格管理危險品倉庫,根據《化學危險品控制程序》JTL-CX-2-04,制定本規程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一: 危險品庫房的設置規定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1.1 危險品必須按“化學危險品(各種涂料、膠粘劑)”和“氧氣、乙炔瓶”分別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設置單獨的倉庫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1.2 應選擇干燥、陰涼、通風的獨立空間作為危險品的庫房,庫房內和門口有醒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目的“嚴禁煙火”的警示標志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1.3 庫房面積≤10 m2,配備不少于2具滅火器;庫房面積≤20 m2,配備不少于3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具滅火器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1.4 危險品庫房內的照明必須選擇防爆燈具,庫內“領料管理制度”上墻。 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二: 危險品的入庫規定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2.1 化學危險品入庫時,一定要檢查包裝是否完整,密封是否完好,如有泄漏,不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得入庫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2.2 溶劑形木器涂料入庫時,應檢查包裝上是否有“GB18581-2001檢驗合格”的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明示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2.3 室內裝飾用的膠粘劑的包裝上是否有“有害物質的名稱及其含量”的明示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2.4 氧氣、乙炔瓶入庫時應檢查瓶閥、瓶帽是否齊全、完好,防震圈是否完好。 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三:危險品的儲存規定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3.1 儲存化學危險品的貨架之間應保持1 m間距, 小包裝上貨架,大包裝堆垛不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得高于2 m,垛底應墊高0.1 m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3.2 化學危險品儲存時,商標和說明應朝外,其產品標識、檢驗標識清晰,帳、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物應相符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3.3 溶劑型涂料、溶劑的庫存量,應控制在5日消耗量的總和之內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3.4 化學性質、防護措施和滅火方法相抵觸的,不得儲存在同一庫房內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3.5 氧氣、乙炔瓶要分開存放(間距2 m),同一地點氧氣、乙炔各有兩瓶以上時,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要用鐵護欄防護,有防砸、防雨、防火、防曬的具體措施和“嚴禁煙火”的警示標志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四:危險品的領用規定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4.1 危險品應有專人領用,庫管員負責: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    1》 在“倉庫臺帳”中分類記錄各種危險品的“入庫、出庫、庫存”的情況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    2》 督促涂飾班組將每日剩余涂料和溶劑及時封蓋歸倉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4.2 涂料、膩子的調配應在危險品倉庫外指定的遠離火源的地方進行,調配后應清理場地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4.3 氧氣、乙炔瓶領用時不準用一輛同時運送兩種氣瓶。
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4.4 危險品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發生危險或重大環境影響,執行《項目部應急預案》